标识“▲”为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标识“●”为根据原《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现经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标识“■”为同属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部分合作办学机构

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及港澳台)

1.新疆农业大学和俄罗斯国立太平洋大学合作举办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新疆农业大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建筑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